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可许多人习惯上还是认科研机构和高校为“主体”。这是一种观念上的错位,从而又助长了实际上的主体错位。但发生主体错位的主要症结在于企业的主体意识还比较薄弱,发挥主体作用的积极性不高,而政府对企业的引导不够有力。长期以来,企业对科技的投入偏低。
目前,高水平的科技人员主要集中在科研机构和高校。科研机构和高校应当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多做原创性的科研,同时发挥自身优势去支持和帮助企业开展应用开发研究。
科研工作有三个层次: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企业中的科研属于应用开发,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功能定位:一是要能体现对新技术的内在需求;二是要能为新技术研发提供必要的资金投入;三是在承担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享受技术创新带来的最大利益。至于科研机构和高校,前者在于发挥骨干和引领作用,后者在于发挥基础和生力军作用。只有诸方面功能与作用的充分发挥,才是我们践行自主创新的可靠保证。企业的主体功能一旦释放出来,其技术需求直接产生“项目”,其资金投入即为“经费”来源,科技人员也就能够安下心来搞科研而不必为跑项目、跑经费劳神费力、上下求索了。
现在一些有实力的企业已开始重视科技投入,也设立了科研中心。但总体上说,企业的科技投入观念仍然滞后。在“十一五”规划期间应加强对企业科技投入的引导,特别是一些大型企业,除了对应用开发的投入外,也应象国外大公司那样,重视对应用基础研究及基础研究的投入。
自主创新,就是要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几个层面的工作,其中原始创新还包括通过基础性研究实现源头创新的成分。因此,从整体上和长远的观点来看,政府的投入主要针对高校和科研院所,而且要做到资源合理配置,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的投入要有一个合适的比例并且却保其持续增长,这才符合科学发展观。
政府不应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投入的主体。当务之急,是引导企业发挥其对科技投入的主体作用,这将大大促进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作者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本文源自2006年第7期《前进论坛》卷首语)